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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 关于有序恢复安全生产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房建培训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2-04-22 | 9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安全生产考试点、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恢复安全生产考试工作,现将近期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工作安排

(一)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安排

5月8日组织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考生为2022年3月受疫情影响推迟考试的已报名人员。6月高危考试网上报名正常开放。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安排

5月6日至12日组织7天特种作业考试,考生为3月受疫情影响推迟考试的考生。原计划5月特种作业考试正常进行。6月6日至12日增加7天特种作业考试。

以上考试安排将视本市疫情防控情况随时调整。

二、疫情防控要求

各考试点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考试疫情防控责任的通知》(京应急通〔2021〕209号)要求,落实考试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全体考务人员及考生须持48小时内北京市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纸质或电子核酸检测报告方可进入考场。各考试点务必将考生的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留存备查。

(二)考试点要有专人负责在入口处对所有进入考试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北京健康宝”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试当天体温正常且“北京健康宝”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的考生,在填写《北京市安全生产考试个人防疫承诺书》(详见附件)后方可进入考场。严禁14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人员及7日内进返京人员参加考试,考务人员要求与考生一致。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统一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试点要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考试疫情防控责任的通知》要求,落实考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考前召开工作会专项布置防疫措施,要求登记全体考务人员和考生真实有效手机号码,做好考试过程记录及考生防疫承诺有关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必备物资要求。考试点密切关注考试过程和考生动态,如有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向市应急管理考试中心和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三、其他事项说明

鉴于目前部分考试点无法承担考试工作,我们将全市统筹安排,对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地点进行统筹安排。请各考试报名点及时通知考生下载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试。请各考试点做好考生的解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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