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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继续教育通知
来源: | 作者:北京市房山建设培训学校 | 发布时间 :2019-10-22 | 13986 次浏览: | 分享到:

安全员续期工作通知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区住建委关于续期工作部署,房山区住房和建筑行业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为房山区住建委初审部门认可的“三类人员”续期培训单位。现将2019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续期人员范围

  本市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的,需按规定办理延续

二、续期受理时间

2019年10月1日—12月31日(周六日正常受理)

三、工作程序及事项

  (一)申请证书延续的企业或个人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办事大厅-从业人员考务和证书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申请表”并打印,来我校参加继续教育后,由我校将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交联合会进行初审。

  (二)注册中心复核证书延续材料,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证书延续:

  1.在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信用档案中无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

  3.在证书有效期内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三)注册中心复核完成后,企业或个人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办事大厅-从业人员考务和证书管理信息系统,在持证信息中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新的电子证书。

  (四)未按通知要求办理证书延续的,证书自动失效。

四、继续教育要求

  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和专职安全员(C证)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本次续期联合会受房山区住建委监管,培训将采取集中面授的形式,按照续期报名先后顺序分批次组织培训。

  1、为保证续期培训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及时做好证书到期人员参加续期和继续教育培训。

  2、续期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参加面授培训、考试,无培训合格记录不予续期。

  3、严禁替学、替考,一经发现对本人当次的续期培训结果将不予通过认定。

  4、联合会将建立健全安全“三类人员”培训档案,根据区住建委要求选配好受训老师,严格按照大纲组织培训,并做好培训视频、照片等资料存档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5、联合会的面授教育培训全程接受区住建委的监管。

五、提交材料要求

  需携带续期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续期申请表上联系方式必须为本人联系方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培训费用

  企业负责人(A证):300元/人;

  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200元/人;

联系方式

房山区良乡苏庄中路9号欣福良苑B座三层

69376984  6935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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